海湾合作委员会最高委员会(GCC)于2021年1月5日在沙特阿拉伯利雅得举行会议,批准了海湾合作委员会修改后的专利法。(海合会成员国有:巴林、科威特、阿曼、卡塔尔、沙特阿拉伯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)
虽然修改后的海合会专利法尚未向公众公布,但一个关键的变化是,GCC海合会的统一专利申请制度将于2021年1月4日失效,GCC专利局已于2021年1月6日起停止接受新的专利申请。对于已经提交申请的专利案件,GCC专利局将保持相关专利的有效性并维护其权益。
专利权人如果需要在海合会成员国获得专利保护,需要针对具体国家的地方专利局提交单独的国家申请(巴黎公约/PCT国家阶段)。